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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龙海市锦江道东段旧城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龙海市锦江道东段旧城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漳政地〔2009〕35号)


龙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收回龙海市锦江道东段旧城改造(一期)国有土地的请示》(龙政综〔2009〕69号)悉。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龙海市石码镇锦江道东段旧城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48643.9平方米(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30846.41平方米,城市国有空闲地使用权面积17800.49平方米)。其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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