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开展商贸领域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东经贸〔2008〕160号)
各镇(街)经贸办、定点屠宰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精神,确保奥运期间生产经营安全,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商务部关于在商贸领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的通知》(部委号1150)以及省经贸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粤经贸发电〔2008〕138号)要求,现将我局制定的《东莞市开展商贸领域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东莞市开展商贸领域百日安全生产经营
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精神,确保奥运期间生产经营安全,商务部决定从5月上旬到8月上旬在全国商贸领域组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安全至上、防控兼备、综合治理”为方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 有关安全生产经营责任体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突发时间和重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持续经营持续稳定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镇街经贸办要从持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把这次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为减少隐患、遏制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经营的主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市经贸局已成立了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叶葆华副局长任组长,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市场管理科。各街镇经贸办要相应成立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作好动员部署,研究和落实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
(二)全面检查和督导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
各镇街经贸办要密切关注流通领域重点行业经营情况,认真指导本辖区人群集中、容易出现安全隐患的农贸失常商场、超市等商贸经营单位,完善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严格把好商品质量安全关,验收商品准入和检验检疫制度。并结合实际制定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密切关注节假日期间商场、超市的促销活动,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挤、防人破坏,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三)加强对定点屠宰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