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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印发《东莞市2008年国庆中秋期间酒类打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措施
  本次专项打假工作实行市、镇(街)及行业协管的三级管理模式。市酒类专卖局负责全市范围内酒类打假工作,指导、协调镇(街)经贸办开展有关工作。各镇(街)的酒类专职人员直接参与市酒类专卖局组织开展的专项打假工作,并负责辖区的酒类行业情况调查。市酒类行业协管队协助市酒类专卖局、各镇(街)经贸办开展执法工作。
  具体打假工作实行分组工作制,组别按照行政区域进行划分。工作组由市酒类专卖局执法人员,镇(街)酒类专职人员,市酒类行业协管队员组成。各工作组开展执法工作实行单独与联合行动方式,加强与厂家及省洋酒协会的合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四、时间安排
  本次国庆中秋期间酒类打假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8月)
  结合镇(街)酒类专职人员的设置,召开动员大会并印发本行动方案。动员大会内容包括动员、培训、实地执法三个部分,落实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任务。各镇(街)经贸办结合当地实际,制订相关工作方案,对辖区内酒类销售企业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检查,对酒类销售企业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尤其要准确掌握酒类“诚信单位”和重点企业的情况。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9月-10月)
  根据行动方案的要求,按市、镇(街)、行业协管三级管理模式,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企业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的违法行为。(具体检查方案另定)
  (三)第三阶段:检查总结阶段(2008年10月-11月)
  市酒类专卖局对各镇(街)酒类打假工作进行检查,各镇(街)对本次专项行动做好总结,对不足之处要认真进行整改,巩固本次专项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国庆中秋期间酒类市场较平日畅旺,酒类产品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镇(街)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酒类产品打假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完成本次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对由于工作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管理,完善机制
  市酒类专卖局要完善市、镇(街)、行业协管三级管理模式的制度建设,加强酒类执法队伍的管理。各镇(街)酒类专职人员要严格遵守《东莞市酒类专卖局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同时,各镇(街)要设立举报电话热线,接受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和监督,市酒类专卖局举报电话热线为:22213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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