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做好我市2008年国庆期间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东经贸〔2008〕307号)
各镇(街)经贸办(财贸办):
为切实做好我市2008年国庆期间市场供应工作,结合国家商务部、省经贸委相关文件精神,我局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思想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国庆期间市场供应工作,并制订和落实相关措施,确保责任到人。
二、加强市场监测,密切关注市场动态。要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工作,重点关注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如果发现市场异常波动情况,要会同有关部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我局。
三、精心组织,保障市场供应。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市场渠道畅通。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指导流通企业落实节日商品货源,确保人民生活需要和节日市场供应丰富,物价稳定。
四、加大整顿市场秩序力度。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副产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五、积极开展零售企业促销安全检查工作。检查零售企业是否制定促销安全应急预案、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检查安全设施功能完备等,规范企业促销行为,保障促销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