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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印发东莞市2009年经济协作和市场开拓工作计划的通知

  5. 2009年民营企业对外招商推介洽谈会(时间、地点待定)。
  (二)企业参展类(2个)
  该类展会指上级部门要求参加,或者考虑地区间经济协作需要参加,但不对展区进行特装布展的展会。此类展会一般由市经贸局领导带队参加,可根据需要进行一般性装修。展位由企业根据各自需要进行布展,展位费由市经贸局向省、市申请补助补贴,布展费、差旅费由企业自行负担。此类展会共有2个,分别是:
  1.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原三绿工程博览会)(商务部主办,地点:江西,时间:10月);
  2.中国中医药产业博览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广东省政府联合主办,地点:广州,时间待定)。
  (三)参会不参展类(6个)
  该类展会指上级部门要求参加,或者考虑地区间经济协作需要参加,但不组织企业参加展示展览活动的展会。此类展会一般由市经贸局领导带队参加。有企业参展的,市政府对展位费不作补贴,与会人员的参展参会费用由所属单位自行解决。此类展会共有6个,分别是:
  1.第十三届中国(西安)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地点:陕西西安,时间:4月5-8日);
  2.第四届中国中部贸易投资博览会(地点:安徽合肥,时间:4月26-28日);
  3.第十届中国(成都)西部国际博览会(地点:四川成都,时间:10月);
  4.组团跟随省党政代表团赴兄弟省区开展经贸活动并举办相应的洽谈会(时间、地点待定);
  5.组团赴新疆、西藏开展经贸活动(地点:新疆和西藏,时间待定);
  6.赴四川汶川开展经贸活动(地点:四川汶川,时间待定)。
  (四)自愿参加类(5个)
  该类展会指上级部门有要求参加,但考虑到全年经济协作和市场开拓工作任务较繁重,时间安排上有所冲突,由各镇(街)经贸办、松山湖经发局以及各行业协会根据各自需要,自行自愿组织企业参展参会。对于此类展会,市政府对展位不作补贴补助。此类展会共有5个,分别是:
  1.第十二届中国(重庆)国际投资暨全球采购会(地点:重庆,时间:5月13-16日);
  2.粤澳物流合作论坛(地点:澳门和佛山,时间:6月);
  3.第十五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地点:甘肃兰州,时间:7月或8月);
  4.第三届中国(太原)国际煤炭与新能源产业博览会(地点:山西太原,时间:9月中旬);
  5.粤港物流合作洽谈会(地点:广州,时间第三或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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