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二十二届国际名家具(东莞)展览会(地点: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时间:9月6-10日);
4.第五届广东国际啤酒节(地点:常平,时间:9月28日-10月7日);
5.第十一届中国东莞国际电脑资讯产品博览会(地点:东莞国际会展中心,时间初定为10月);
6.第八届中国(大朗)国际毛织产品交易会(地点:大朗毛织贸易中心,时间初定为10月);
7.第九届中国(长安)机械五金模具交易会(地点:长荣国际机械五金广场、聚和国际机械五金城,时间:11月);
8.第十四届中国(虎门)国际服装交易会(地点:虎门黄河时装城,时间:11月);
9.第八届大京九农副产品食品(常平)交易会(地点:常平会展中心,时间:11月);
10.赴国内城市举办东莞名特优产品展销活动(申请市政府主办,地点:初定武汉、杭州、宁波等地,时间待定)
除上述展销会外,经主办方或承办方申请,市人民政府同意作为主办单位的展会另作机动处理。申请市人民政府作为展会主办单位的程序和条件,请参阅《市人民政府作为展会主办单位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07〕75号)。
三、国内重点展会工作安排
2009年东莞市组团参加国内重点展会工作主要分为整体布展、企业参展、参会不参展、自愿参加四大类,共组织实施18项经贸活动:
(一)整体布展类(5个)
该类展会指上级部门要求参加,展会有国家和省重要领导出席的重要国内展会。该类经贸活动大多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主办,或以国家发改委、国家商务部等名义主办,我市分团一般由市领导带队参加。对于此类展会,原则上设立“东莞展区”进行特装布展,以展示东莞整体形象。“东莞展区”的展位费、设计费、装修费等费用由市财政经费全额承担;若企业有展位的,由企业自行布展,展位费由市经贸局向省、市申请补助补贴,展位布展费由企业自行负担;与会人员的参展参会费用由所属单位自行解决。此类展会共有5个,分别是:
1.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9+2”地区政府联合主办,地点:广西南宁,时间:初定6月9-13日);
2.第六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国家七部一省联合主办,地点:广州,时间:初定9月22-25日);
3.2009年中国食品博览会(商务部主办,地点:浙江宁波,时间:11月);
4.第五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地点:吉林长春,时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