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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东经贸〔2009〕195号)


各镇(街)经贸办(财贸办):
  近日,石排镇中心小学发生多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我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面临严竣形势。为进一步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防控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到目前我市甲型H1N1流感疫情,深刻领会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管理工作的特殊意义,增强防控工作的紧迫感,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职责,讲求实效,切实做好防控工作。
  二、确保市场物资供应。指导协调辖区内主要商场、市场和医药公司,要求各市场、商场进一步加大物资补给和供应力度,切实做好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市场物资供应、市场流通监测,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行为,防止市场出现抢购物资现象。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
  三、加强经济运行监测。监测甲型H1N1流感对各镇(街)经济运行态势的影响,尤其重点工业商贸企业,综合反映企业信息。同时,加强企业联系,协调指导解决相关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
  四、加大市场检查力度。积极主动联合工商、医药、卫生、动监、食品公司等部门,开展专项巡查,加强对辖区内主要市场、商场物资供应和流通环节的监察,防止期间假冒商品、药品趁机在市场上流通,同时加强对私屠滥宰肉的检查,确保市场食品安全。
  五、加强宣传舆论导向。通过加强宣传教育,要求各大市场、商场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加强公共卫生消毒,提高个人卫生防控意识,要求中心屠宰加强对屠宰场内设施的消毒清洗,加强肉食检测,把好肉食出品关,进一步宣传甲型流感可防、可控、可治,确保人心稳定和市场正常运作。
  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各镇街加强信息反馈与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将本镇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情况反馈至市经贸局贸易流通科。
  联 系 人:邓理涛、刘 哲
  联系电话:22222533、2224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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