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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漳州市“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的通知

  一是突出加快发展。抓住中央支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机遇,围绕我市海西建设的三个阶段性目标,以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大力培育支撑未来发展的新引擎,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漳州实际、具有漳州特色的科学发展道路,实现结构优化与经济较快增长的有机统一。
  二是突出先行先试。从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大局出发,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发挥漳州独特的对台优势,着力先行先试,大力推进漳台两地经贸、文化、人员往来,推动漳台交流合作向更广范围、更大规模、更高层次迈进,实现维护中华民族核心利益与加快海西发展的有机统一。
  三是突出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好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内需与外需的关系,投资与消费的关系,市与县(市、区)、开发区的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使发展中各个方面相互适应、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
  四是突出创新驱动。把创新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加快完善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漳州,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努力培育形成竞争新优势,实现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的有机统一。
  五是突出绿色增长。把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放在现代化建设的突出位置,完善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六是突出共建共享。把改善民生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建立健全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体制机制,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富民、惠民、安民上。实现富民与强市的有机统一。
  二、“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研究编制《总体规划》。《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是各类规划的龙头,是政府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总体规划》要体现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简化内容,突出重点,注重创新,不宜设置过多、过细的量化指标。各县(市、区)要根据《漳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海西建设、漳州先行”的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发展实际、所面临的机遇和遇到的问题,把握优势,准确定位,认真研究编制《总体规划》,提出切合实际的发展目标、重要任务和重大建设项目,并落实到具体空间布局。《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为5年(2011-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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