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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实施2007年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实施2007年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的通知


  为加强农村中医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医疗保健服务中的作用,根据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06年中央补助地方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专项经费的通知》(财社〔2006〕138号)的要求,2007年我省继续实施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使全省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人员都能够轮训一遍。2007年项目对318名中医临床技术人员,进行系统的中医药理论知识和临床业务技能的强化培训,以带动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水平。
  二、培训内容及时间
  学员在项目培训基地进行为期半年的脱产培训,其中3个月在甘肃中医学院集中学习中医古典医籍及中医基本理论、简便实用的中医临床适宜技术、名老中医临证经验及中医药发展前沿与进展等理论讲座;3个月在省、市中医医院临床进修,以提高学员中医临床技能和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治疗水平及急危重症的处理能力。
  培训时间自2007年4月1日至2007年9月31日。
  三、培训人员
  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已经取得中医或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含助理)资格证书的中青年临床骨干。
  四、培训经费
  学员的培训、教材、住宿(不带被褥)费用均从项目经费中补助,并每人每月补助伙食费用100元。交通费用和伙食不足部分等费用由个人负担。派出人员单位应保证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并酌情给予交通伙食补助。
  五、报名办法
  各市、县卫生局应重视此项工作,抓紧安排落实参加培训人员,原则上10-19个乡(镇)卫生院的县(区)推荐学员数不少于4人,20个以上乡(镇)卫生院的县(区)推荐学员数不少于8人。由个人报名或单位推荐,经县卫生局审查同意,各市(州)卫生局汇总后于2007年1月30日前报省中医管理局。
  联 系 人:陈 曦 王 云
  联系电话:(0931)4818126
  传  真:(0931)4818135

  附件:2007年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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