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班通知
根据《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要求,为加快我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省卫生厅决定举办两期全科医师培训班和一期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名额分配见附件三)。
二、培训内容
具体内容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培训时间及分期
(一)培训时间
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每期80天,共620学时;社区护士培训每期45天,共370学时。培训采取全脱产、集中授课、公寓化管理的方式进行。
(二)培训分期
第一期: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班,3月7日-8日报到;
第二期: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班,5月26日-27日报到;
第三期: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班,6月30日-7月1日报到。
四、培训地点
甘肃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五、培训费用
所有学员免收培训费。住宿由培训中心统一安排,伙食自理,住宿收费标准为:全科医师每人400元,社区护士每人200元。教材收费标准为:全科医师每人300元,社区护士每人200元。学员不用带被褥、暖壶、脸盆等生活用品。
住宿费用由学员先行垫付,待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后,由所在单位按规定予以报销。
六、其它事宜
(一)学员理论学习和实习期满后,由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各科平时考核与结业考试均合格者,由省卫生厅颁发“甘肃省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同时,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25学分,并作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上岗必备条件之一。
(二)各市、州卫生局要协调做好人员安排,分别在2月9日、4月20日、6月1日之前将第一期、第二期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参加培训人员回执(见附件四)报省卫生厅妇社处。报到时学员需携带介绍信、身份证、医师资格证或护士上岗证、2寸免冠照片4张(培训人员名单回执表见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