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黄陵营销服务部等设立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7]346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黄陵、洛川等七家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新保陕发〔2007〕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黄陵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黄陵县环城路黄花沟村,负责人为李勇君。
二、批准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洛川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洛川县解放路北段东侧,负责人为周琦。
三、批准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志丹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志丹县城南广场西侧前进宾馆,负责人为卢红。
四、批准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神木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神木县铧山路南边2号,负责人为杨晖。
五、批准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绥德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绥德县文化路1号,负责人为冯娅娅。
六、批准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旬邑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旬邑县城东大街49号,负责人为成广东。
七、批准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白水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白水县四马路中段,负责人为王建文。
八、批准上述七个营销服务部业务范围如下: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五)经公司授权,从事部分险种的查勘理赔。
请持此批复文件,到陕西保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按照《关于实施<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保监发〔2007〕68号)要求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