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对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关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对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关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2008年1月4日中央编办召开的新农合经办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座谈会议精神,经省编办、卫生厅决定,拟对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市(州)、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展和经办机构设置、编制核定、人员配备情况。
  二、有关要求
  各地接到《通知》后,要切实做好准备,深入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认真负责、准确真实地填写调查表,务于2月28日前报送省卫生厅汇总。省上决定选取部分市县乡进行调研。调研工作由卫生部门牵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新型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工作运行和人员编制情况调查表

  联系人  蒋雪萍 省卫生厅农卫处 电话:0931-4818074
  赵 温  省编办市县处  电话:0931-8960099

二ΟΟ八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运行和机构编制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年份工作运行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备注
人口总数(万人)农业人口数(万人)筹集资金(万元)基金使用(万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数(个)筹资标准(人均元)工作经费(万元)机构设立(是、否)编制实有人员构成
县级乡级村级中央财政省财政市财政县财政财政拨款数捐助数自筹数其它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小计管理专业医学专业财经专业计算机专业其他
2003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说明2008年填报筹资标准一栏,其它不填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