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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建设。依法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各项工作制度及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加大社区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基础性工作的力度,落实各项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逐步完善健康档案、社区传染病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妇女儿童及老年保健、精神卫生管理、计划生育咨询指导、健康教育等服务功能。建立外来常住及流动人口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管理制度,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社区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研究制定社区卫生工作考核办法及管理制度,完善社区卫生基地建设,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坚持重要信息即时报、日常工作季度报,半年一小结,全年总考评。
  (四)加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与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及经费补助标准(试行)的通知》(甘卫妇社发200781号)规定,建立健全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及资金管理制度,组织全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督导检查,督促落实社区公共卫生补助经费,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建立专项资金帐户,对政府、企业及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机构的经费实行分类管理。
  (五)加大社区卫生服务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当地媒体资源优势,积极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的宣传工作,广泛开展居民参与社区卫生服务、享受社区卫生服务的教育活动,强化群众“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的认识,营造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继续深入贯彻“一法两纲”,保护妇女儿童生存与健康。
  (一)深入贯彻落实妇幼卫生方针政策,加强妇幼卫生法制建设。坚持以健康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健康中国2020-妇幼健康行动计划》,指导各地落实妇幼卫生工作的各项政策,研究制定全省妇幼保健机构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规范妇幼保健机构管理,推广实施卫生部制定的《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根据卫生部《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制定本省相应管理办法,积极参与卫生部修订《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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