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根据《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疾病预防控制(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8〕80号)和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省卫生厅制定了《2008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2008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落实《
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加强疾病控制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各级疾控队伍的综合素质;认真做好2006、2007年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备调拨、管理和使用工作,继续完善体系建设和运行机制建设,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绩效评估工作,提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履行基本公共卫生职能的程度;制定加强社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的措施,逐步建立与城乡基层卫生网络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大《
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艾滋病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力度。
二、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疾病报告和门诊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以及现场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督促网络直报系统的正常运行,加强疾病控制机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继续提升疾病信息报告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水平。加快全省传染病实验室网络信息平台建设,推动省级和市(州)级传染病网络实验室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加强疾病信息的收集、分析、利用与管理。以全面落实国家财政转移支付项目为重点,认真做好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及时、科学、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卫生应急快速反应能力。
三、全面贯彻落实《
艾滋病防治条例》和《甘肃省遏制与预防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加强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推动各地基层领导干部的政策培训,强化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单位职工进行艾滋病防治教育工作的责任;落实“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青少年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和“大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活动”。在娱乐和住宿场所开展安全套推广使用计划,扩大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覆盖面,完善落实“四免一关怀”配套政策。进一步规范艾滋病医疗救治、母婴阻断工作,探索长期、稳定和适合我省可持续发展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