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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基层医务人员禽流感发现报告能力市、县级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基层医务人员禽流感发现报告能力市、县级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根据卫生部应急办《关于开展“基层医务人员禽流感认知与发现报告能力培训”的通知》(卫应急便函2007134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举办基层医务人员禽流感发现报告能力省级师资培训的通知》(中疾控疾发200856号)文件精神,省卫生厅委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3月30日至4月9日期间,分三批在兰州举办“基层医务人员禽流感发现能力市、县级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培训工作的整体安排及培训方法;
  (二)人禽流感基础知识;
  (三)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会诊与排查;
  (四)标本采集;
  (五)不明原因肺炎和人禽流感感染控制原则;
  (六)人禽流感病例的治疗原则及案例分析等。
  二、参加人员
  各市州、县市区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禽流感监测工作的科(所)长各1名;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所),有5年以上呼吸内科诊疗经验的临床医生各1名。
  各市州、县市区卫生局负责通知本地疾控中心和相关医院的人员参加培训。参训人员将作为各市州、县市区逐级培训的师资,承担培训任务,协助卫生局组织、实施逐级培训工作。
  三、培训时间及参训范围
  1.第一批:3月30日报到,3月31培训,4月1日离会;金昌、武威、庆阳、平凉、陇南五个市及所辖县市区的学员参训。
  2.第二批:4月1日报到,4月2培训,4月3日离会;兰州、白银、临夏、甘南四个市及所辖县市区的学员参训。
  3.第三批:4月7日报到,4月8培训,4月9日离会,定西、酒泉、嘉峪关、张掖、天水五个市及所辖县市区的学员参训。
  四、培训地点
  长城宾馆(兰州市城关区定西路268号)。
  五、其他
  (一)请各市州、县市区卫生局按通知要求,汇总本市州和所辖县市区参训人员会议回执,于3月28日前反馈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培训班住宿和差旅费自理。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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