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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及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三、组织形式
  本次成立的督查组,由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有关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并带队督导。抽调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为了加强交流和学习,今年仍抽调市(州)卫生局分管项目的局长或规划财务科负责人为成员。
  四、督查分组
  第一组:省级项目单位、兰州市、定西市
  第二组:平凉市、庆阳市
  第三组:天水市、陇南市
  第四组:酒泉市、张掖市、嘉峪关市
  第五组:武威市、金昌市、白银市
  第六组:临夏州、甘南州
  五、其他事项
  请各市(州)卫生局将参加督查工作的局长或规划财务科长(1人)名单于4月7日前报省卫生厅规划财务处。如所报抽调人员为具体负责本市(州)项目工作的同志,请提前安排好各自的工作,便于省上跨市(州)交叉分组。 督查时间定于4月8日开始。请抽调人员于4月7日12:00前到达兰州,参加下午3点省卫生厅组织的督查培训。

  国债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宁晓黎
  电话:(0931)4609223  传真:(0931)4609171
  E-mail:nxl74@sina.com
  省卫生厅:夏彦广
  电话:(0931)4818218  传真:(0931)4818218
  E-mail:gswstgcc614@163.com
  中央公共卫生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于素慧   电话:(0931)8891312
  省卫生厅:关 宏
  电话:(0931)4818162 传真:(0931)4818218

  附件:2008年甘肃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督查方案

省卫生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8年甘肃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建设项目督查方案

  重点督查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组织领导、项目管理、招投标、质量监督、投资控制、建设进度、设备使用与管理和绩效评价。
  (一)督查范围
  2004-2008年投资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县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站。
  (二)督查方式
  乡镇卫生院重点督查2006-2007年已配置设备的县,每县实地抽查30%以上,其余项目建设情况和进度情况要与县卫生局进行核实,将实地督查和核实情况直接填在表1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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