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做好第三批省级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单位验收准备和第四批省级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
2005年5月省卫生厅确定的第三批省级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单位建设周期将满,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甘肃省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检查标准》,认真做好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并进行自查。自查符合标准要求,总得分在90分以上者,填写《甘肃省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单位验收申请表》(附件1),并附自查总结和建设工作综合报告,经县(市、区)、市(州)卫生局初审同意后,于2008年4月25前上报省中医管理局,省卫生厅将组织相关人员统一进行验收。未确定为建设单位,但经过自行建设,自查后确认已达到省级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标准的,也可提出验收申请。
为了加大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力度,省卫生厅决定启动第四批省级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工作,请各单位(包含综合医院中医特色专科)对照《标准》先行自查,基本符合要求即总得分在70分以上的单位,可填写《甘肃省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单位申请表》(附件2),并附自查报告,经县(市、区)、市(州)卫生局初审同意后,于2008年5月1日前上报省中医管理局,省卫生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建设单位。
附件:1.甘肃省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单位验收申请表
2.甘肃省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单位申请表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甘肃省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单位验收申请表
单位: 专科名称:
学科带头人姓名 | | | 年龄 | | 学历 | | 技术职务 | |
基本情况 | 专科病床 | 年门诊人次 | 年住院人次 | 年专科业务收入 |
| | | |
人员情况 | 总数 | | 占住院卫技人员(%) | | 职称比例:高:中:初 | |
职称 | 高级 人 | 中级 人 | 初级 人 | 其他 人 |
专科设备 | 总台(件)/100元以上 | | 总值(万元) | |
主要仪器设备名称 | |
技术质量 | 专科门诊中医药治疗率 | | 入、出院诊断符合率 | |
专科住院中医药治疗率 | | 治愈好转率 | |
专科疾病诊断准确率 | | 病床使用率 | |
专科制剂 | 种 | 名称 | |
开展的传统中医护理技术项目 | |
科研成果 | 成果 | 国家级: 项 | 省级: 项 | 市、州级: 项 |
课题 | 国家级: 项 | 省级: 项 | 市、州级: 项 |
学术论文(刊物)发表或学术会议 | 全国性 : 篇,省级: 篇,市、州级: 篇 |
县(市、区) 卫生行政部门 意 见 | 年 月 日 |
市(州)卫生 行政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