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评分内容
| 扣分标准
| 扣分
|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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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要求
(20分)
| 1.设有产科或儿科的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能承担区域内妇幼保健网络和管理职能。
| 机构设置一项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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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20分)
| 必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取得母婴保健合格证。
| 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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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10分)
| 1.追踪随访网络管理制度;
2.访视记录及资料管理制度;
3.质量控制制度;
4.听力障碍疑难病例会诊制度;
5.资料登记管理制度;
6.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 根据实际检查情况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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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10分)
| 1.业务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
2.听力测试人员:由从事听力学或耳鼻咽喉科临床工作3年以上的专业人员担任。
| 人员达不到要求根据情况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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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要求
(20分)
| 筛查机构:
相对比较安静的专用房间1间,配备诊察床和办公桌椅,面积应在15平方米以上。
| 房间面积小于15平方米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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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机构:
1.符合国家标准(GB/T16403、GB/T16296)的测听室2间。
2.诊室1间,并配诊察床,面积至少在10平方米。
3.综合用房1间。
| 1.测听室少1间扣5分;
2.无诊室或诊室面积小于10平方米不得分;
3.无综合用房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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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要求
(20分)
| 筛查设备:筛查型耳声发射仪和/或自动听性脑干诱发电位仪、计算机
| 根据现场评审结果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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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设备:诊断型听性脑干诱发电位仪、诊断型耳声发射仪、声导抗仪、便携式听觉评估仪、纯音听力计(具备声场及VRA)、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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