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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评分内容
扣分标准
扣分
得分
机构
设置
(10分)
1.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设有产科、儿科、检验、放射、营养、保健等专业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
3.能开展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等遗传代谢性、先天性内分泌疾病实验室检测
机构设置不符合要求为不合格,不作以下量化评分。
人员
条件
(25分)
1.实验室业务负责人: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儿科或临床检验工作10年以上;
2.实验室技术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检验工作三年以上,接受过省级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相关实验室知识和技能培训。
3.采血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临床工作2年以上,接受过新生儿疾病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4.文案人员: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且有档案管理的工作经验。
达不到要求各扣5分
规章
制度
(20分)
1.血片采集技术操作常规;
2.质量控制制度;
3.样本资料登记保存制度;
4.试剂材料管理制度;
5.血片采集前对新生儿监护人的告知制度;
6.对可疑阳性病例的追访、复查制度;
7.疑难病例会诊制度及转诊制度;
8.统计汇总及上报制度;
9.业务人员学习制度;
10.消毒隔离制度。
缺1项扣2分。
采血卡片登记
采血单位、母亲姓名、住院号、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新生儿性别、孕周、出生体重、出生日期及采血日期等。
查阅采血登记卡片或记录本,登记不全不得分。
实验室用房
要求
1.实验室用房使用面积至少40平方米以上,设2间;
2.综合用房至少15平方米以上,1间,用于滤纸干血片的验收、计算机录入和资料登记保存;
3.血片储藏室或冰库一间,用于滤纸干血片的长期保存。
1.实验室面积小于40平方米不得分,
2.面积达到要求但用房少1间扣3分。
3.综合用房面积小于15平方米不得分。
4.无血片储藏室或冰库不得分。
设备要求
1.血片采集:采血滤纸、试剂盒、质控血片、采血针、电冰箱
2.实验室:酶标仪或荧光酶标仪或时间分辨荧光分析仪、实验检测洗板仪、振荡器、负压吸引器、空调、计算机(包括打印机)、温箱、水浴箱、2℃-8℃冷藏柜、各类通道加样器、打孔器、以上设备可与其他实验室共用。
设备未按要求配备,每少一项扣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