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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医院要把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平安甘肃的重要内容,强化整体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综治办成立 “省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人事处,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州、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组织开展创建活动。二级及以上医院都要成立创建活动协调组织,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创建工作的合力。积极配合各地综治部门加强对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履行相应职责,将平安医院创建纳入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整体规划和考核指标体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创建目标任务,指导督促各级医院开展创建工作,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二级及以上医院要设立警务室或治安室,依法打击破坏医疗秩序、危及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三)严格督查考核。省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对各地创建工作进行不定期调研督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医院每年进行两次以上督查。省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和平安医院考核评价标准,定期组织开展考评工作,对达标单位由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综治办授予“平安医院”标牌,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平安医院的创建达标率纳入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指标。
  平安医院创建期间,各单位要及时向上级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市州,厅直各单位创建活动协调机构建立和工作方案制订情况,于2008年4月底前报省卫生厅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人事处)。
  联系电话:(0931)4818196,传真:(0931)4818115。
  附件:省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省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侯生华 省政协副主席、省卫生厅厅长
  副组长:牛纪南 省委政法委秘书长、省综治办主任
      王 幸 省公安厅副厅长
      李存文 省卫生厅副厅长
      张学明 省纪委驻省卫生厅纪检组组长
      常继乐 省卫生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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