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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意见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意见


  医院是医疗工作的载体和为患者服务的窗口。建设平安医院,对于创造良好的医疗执业环境,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和省综治委关于加强卫生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综治办决定在全省大力推进“平安医院”建设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通过采取相应措施,使医疗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医院及周边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医院内部医患纠纷、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医院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患纠纷调处机制逐步完善,并努力形成平安医院建设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促进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到2009年,三级甲等医院达到平安医院建设目标。到2010年,全省85%以上的二级医院达到平安医院建设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改善医疗服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要加强医德医风规范和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教育,使广大卫生工作者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各级医院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诊疗环境,为患者提供及时、方便和人性化的医疗服务。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建立健全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情况研判机制,周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沟通内容,改进沟通方式,注重沟通效果。结合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切实加强医院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各项核心医疗工作制度和安全措施,保证医疗仪器设备合法、合理、安全使用,避免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加强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储存、使用质量的监督管理。严格技术准入制度,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规范医疗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医药价格政策,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二)依法妥善处置医患纠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把医患纠纷处置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各级医院要建立完善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努力化解各类医患纠纷。积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把医疗责任保险与医患纠纷调处有机结合起来。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依法、公平、公正调处医患纠纷,运用综合手段,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严肃查处和打击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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