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陇南地震灾区卫生防疫防病工作的建议
5.12地震发生以来,陇南地震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全面展开,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效:至目前未发现饮用水严重污染,未发生大的食物中毒事件,未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同时,我们在督导检查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是一些县、乡政府有关领导对灾区卫生防疫工作重视不够,多部门协作机制不健全,卫生防疫措施落实不够。目前各种传染病暴发的危险性逐渐增高,靠卫生部门“单干”很难有效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的目标。尤其是武都区和文县的卫生防疫工作急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文县等地的灾民临时居住区(特别是城镇区)大多未明确综合管理责任单位,没有设立简易厕所,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易造成水源污染,苍蝇密度高,极易造成传染病发生和流行。
三是灾区爱国卫生运动未能普遍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灾民的卫生防病意识和能力急需提高。
为确保陇南地震灾区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的目标,省卫生厅建议:
一、灾区各级政府应按中央和省政府要求,高度重视卫生防疫工作。建立领导负责制,落实责任追究,组织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参与,发动群众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二、应明确由城乡建设部门、乡镇政府负责,在灾民临时集中居住区建设足够的简易厕所或设立流动厕所,及时清理垃圾;卫生部门要科学规范的指导开展消毒、杀虫、灭鼠、灭蚊蝇等工作;要高度重视消毒、杀虫剂的妥善保管、储存和安全使用,避免发生意外事件,避免出现污染饮用水水源的情况。
三、由宣传部门总负责,卫生、教育、民政等部门协助,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大众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使广大群众自觉做好个人和家庭卫生防病工作。
四、疫苗接种是防止传染病发生流行的重要措施,地震灾区接种疫苗是各级政府的责任。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在文县、武都区、康县等地开展的适龄儿童麻疹、乙脑和甲肝疫苗接种工作,要求和支持卫生部门,按照省卫生厅《关于下发〈甘肃省地震重灾区乙脑减毒活疫苗、甲肝灭活疫苗、麻疹减毒活疫苗预防接种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甘卫函发〔2008〕191号)要求,抽调足够力量,组织人员培训,落实各项接种措施,有效预防甲肝、乙脑和麻疹等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