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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食物中毒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可能引发食物中毒的危害因素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食物中毒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完善食物中毒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及时、有效地对食物中毒事件和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进行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开展防范和处理食物中毒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加强与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监督、公安、农业等部门合作、资源共享,共同预防和处理食物中毒事件。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省卫生厅成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省发生的特别重大和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卫生厅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厅应急办、法监处、疾控处、医政处、办公室、规财处及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所的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市州、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本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辖区内较大、一般级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按照有关规定和指令,启动应急响应;依法统一组织、指挥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向本级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组建与完善食物中毒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制定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专业人员进行有关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知识和技术的培训。
  2.2 食物中毒事件现场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及职责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可在事发现场设立现场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由相应反应级别的现场最高卫生行政部门的负责人担任指挥。其职责是: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和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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