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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
(甘卫函发[2008]257号)


  疫苗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消除乃至最终消灭相应传染病最有效的手段。建国以来我国逐步推广儿童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已实现了消灭天花、实现无脊灰区,有效控制白喉、麻疹、百日咳等传染病疫情的重大成绩,有效地保障了广大儿童的身体健康。2007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将甲肝、流脑等15种可以通过接种疫苗有效预防的传染病纳入国家免疫规划”。这对扩大免疫规划工作既是难得的机遇,也是空前的考验。为确保我省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各项任务指标得以顺利完成,省卫生厅、省人口委决定建立合作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强化协作,共同做好我省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培训,努力提高业务人员的服务技能和群众健康保健意识。各级卫生、人口部门要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政策,宣传儿童疫苗预防接种的好处,尤其是要将孕产人群作为宣传重点,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开办儿童疫苗预防接种专题宣传栏目,提高群众保健意识。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要在今年扩大免疫规划业务培训时,请计生专干一并参加培训,使其熟悉国家免疫规划政策、疫苗接种预防传染病的知识等,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各级疾控中心要主动为人口部门提供宣传材料;人口部门在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宣教工作中要纳入儿童疫苗预防接种内容,把宣传品发放到户,把宣传内容写到组、社固定标语里,提高广大孕产妇为新生儿接种疫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互通信息,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各级卫生部门要与人口部门主动配合,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各县(市、区)卫生、人口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互通孕产人群信息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计生专干应积极动员村内孕妇到乡以上卫生机构住院分娩。计生专干入户时,检查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同时将漏种人员名单告知当地乡卫生院防疫专干,防疫专干要及时补种疫苗。
  三、相互协作,落实责任,确保适龄儿童按时接种疫苗。凡承担儿童预防接种任务的村医,要主动与村计生专干取得联系,计生专干及时为村医提供孕妇的孕情、产情,村医应及时为新生儿接种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目前还没有村医的村,村计生专干应将村内拟分娩的孕妇孕情告知乡卫生院防疫专干,以便孕妇分娩时及时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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