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岐山营销服务部等迁址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8]37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岐山营销服务部经营地址的请示》(陕太保寿〔2007〕112号)收悉。经研究,批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岐山营销服务部由岐山县凤鸣镇朝阳路31号迁至岐山县凤鸣镇东路老干部活动中心五楼。迁址后,原址撤销。
你公司应按照《关于实施<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保监发〔2007〕68号)要求,自本文件批准之日起2个月内到我局办理《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变更手续,并自领取保险许可证之日起20日内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