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礼泉支公司等两家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礼泉、泾阳支公司开业的请示》(陕阳光财险〔2008〕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礼泉支公司开业,地址为礼泉县西兰大街体育场什字,经营区域为礼泉县行政辖区;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泾阳支公司开业,地址为泾阳县中心街174号,经营区域为泾阳县行政辖区。
二、上述支公司业务经营范围由你公司在业务经营范围内授权决定。
三、收到此批复后,请持公司介绍信或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