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甘肃省肺炎防治爱心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省级年内举办1次项目工作专题会议,邀请专家、学者、宋庆龄基金会项目捐赠单位负责人以及基层卫生工作者参会,进行经验交流、学术研讨及专家讲座等,宣传推广项目工作经验。
  (五)项目督导与评估
  项目监督指导是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在项目执行期间,必须围绕项目活动,加强对项目各环节的检查指导。
  1.督导要求:省对县级每年进行1-2次督导,抽取2个乡,每乡抽取2-3个村;县级对乡级进行4次督导,每次覆盖25%乡,每乡抽取1/3村;乡对村级进行6次督导,每次覆盖所有村。
  2.督导内容:项目管理、计划落实、培训质量、小儿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防治与管理、宣传教育效果、经费及药品管理等。
  3.督导方法:制定各级督导检查评估表,使用督导记录本;查阅项目资料;随访调查、入户调查等。
  4.督导报告:县级每次督导结束后,在两周内完成书面督导报告,上报卫生厅妇社处,经汇总后上报宋庆龄基金会。
  四、项目管理
  项目工作由省卫生厅妇社处组织实施,市卫生局负责对项目县的督导,县卫生局负责本县项目具体实施。为保证项目规范运行、顺利实施,省卫生厅组织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与管理。市、县卫生局、乡卫生院成立相应机构,落实项目各项工作。各级职责如下:
  (一)省卫生厅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本省项目实施方案,统筹安排药品分县采购及项目县的年度项目活动;负责项目日常管理。
  2.组织项目技术指导组,监督指导县级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制定县级项目工作考核评分办法,定期对项目县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估。
  3.下达宋庆龄基金会项目经费,并指导专款专用,按照项目县实际做出具体分配方案;接受宋庆龄基金会对项目工作及经费的督查及审计。
  (二)项目县卫生局主要职责
  1.根据省级项目方案,制定县项目实施计划及项目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组织县妇幼保健站具体实施,定期督导项目工作。
  2.负责药品就近 统一采购,药品安全使用与管理,统一使用专用处方。
  3.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项目工作例会,介绍项目进度计划,总结反馈项目进展情况,解决存在问题。
  4.每季度对25%乡镇卫生院进行一次督导,利用督导检查评估表对乡级项目工作进行考核评分。
  5.建立项目档案,规范项目资料管理:半年汇总、分析、核实和上报项目工作报表及项目进展报告。
  (三)乡镇卫生院主要职责
  1.按照县级项目方案,组织开展辖区内项目工作。
  2.每2个月组织召开一次村级卫生人员例会,进行工作小结、项目业务培训、部署下阶段工作,并对各村进行一次项目工作检查、指导、考核和评估,并在现场填写监督指导记录。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