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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的通知
(甘爱卫函发〔2008〕10号)


各市(州)爱卫会、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烟草危害是当今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世界卫生组织已将烟草流行作为全球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列入重点控制领域。2003年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一致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这是全球第一部公共卫生条约。我国政府于2003年11月10签署该公约,2005年8月28日《公约》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并于2006年1月9日正式生效。《公约》的通过和生效,表明了各国政府关注人类健康、注重生命质量方面已达成共识,也表明了我国与各国政府共同遏制烟草危害、保护公众健康权利的决心和行动。

  目前,全球有11亿烟民,每年全球有500万人、中国有100万人死于与烟草有关的疾病。国外控烟成功经验之一就是在医务人员中开展控烟活动。据调查,中国医生吸烟率在45.8%以上,是世界上男性医生吸烟率最高的国家之一。医生吸烟不仅危害自身的健康,更重要的是给公众带来宣传烟草危害的负面影响。国际成功控烟经验表明,如果医生的吸烟率高,普通人群吸烟一定处于上升趋势,只有医生吸烟率下降的情况下,才会有全人群吸烟率的下降。

  为了更好地开展控烟履约工作,推进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8条履约准则--《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要求,卫生部控烟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制定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对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为推动全省控烟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2008年全省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安排,省爱卫办、省卫生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州爱卫办、卫生局要组织各有关单位认真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积极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并负责对创建工作进行督导和技术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控烟领导小组,控烟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将无烟机构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

  二、建立健全控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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