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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申报2008-2009年度甘肃省重点中医药科研课题的通知

  (四)针灸治疗临床常见病的研究
  选择发病率高、现代医学疗效欠佳、针灸疗效突出、优势明显的几种疾病,如中风后遗症、周围性面瘫、各种痛症、神经性耳聋、消化系统疾病等作为研究对象,充分考虑影响针灸临床疗效的关键因素,如不同针灸方法、不同针刺时机、不同针刺浅深、不同针刺时程以及不同针刺频次等,紧密结合过去的临床和科研基础,开展多中心、大样本临床研究,形成优化治疗方案、实践指南。
  (五)中药研究
  1.甘肃道地药材(包括藏药)资源的开发利用研究
  针对我省名、优、特中药材,在中医药理论的指导下,重点开展甘肃产道地药材的深层次开发研究。对其开发和科学应用等重点内容,运用传统与现代的方法开展研究,提供成果转化为产品相应的申报资料。
  2.中药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应解决目前中药炮制加工、制剂工艺和临床安全用药中存在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以促进中药可持续发展,提高中药的疗效和质量为目的,开展中药的应用基础研究。鼓励对已按规定完成研究目标并有良好前景的以往研究项目进行深化研究。
  3.中药(藏药)新药的研究与开发
  研究和开发治疗常见病、多发病以及疑难杂症等疾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中医优势特色的中药新药。鼓励对具有良好的临床应用基础、确有疗效、有很好的市场前景、效益显著的医院制剂品种进行深层次的研究,对已获得医院注册制剂批号的中药制剂品种可优先考虑。
  (六)中医药诊疗仪器开发研究
  以提高中医诊断及治疗等水平为目标,进行中医药临床治疗、诊断等方面亟需的、有较好市场前景的仪器设备开发研制,鼓励多学科合作、企业参与,设计要有创新,避免与已经上市的产品重复研制。
  三、申请单位、申请人条件和资格
  (一)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应是具有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的实体机构,财务独立核算,有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的资格,并在银行有单独帐户的单位。
  (二)项目第一申请人必须为实际主持和从事项目研究工作的具备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国家及甘肃省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的入选人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扶持。作为项目第一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三)对多个单位联合申请的项目予以优先扶持,但需要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项目合作单位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作为牵头单位或独立完成项目的单位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
  (四)申请单位必须具有以项目负责人为核心的稳定的研究团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鼓励中青年科技骨干人员承担项目,鼓励多学科合作,组建结构合理的项目研究队伍,建立有效的项目管理机制。
  (五)申请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的运行机制和研究条件。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领先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基础,具有较好的科研成果在临床应用和转化的能力,具有稳定的研发投入,提供一定数量的配套资金,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四、申报课题要求
  (一)要坚持中医药理论为指导,既要采用中医传统研究方法,也要采用并积极引进和利用现代自然与社会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提倡多学科的参与,优势互补,联合申报。
  (二)研究课题要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最好有能初步说明临床疗效的预试验研究结果。研究中药制剂应以已经批准的院内制剂为起点。中医临床疗效研究,要采用符合循证医学原则的多种临床研究方法,对中医治疗有优势、疗效突出、有较好前期临床和科研基础的疾病,验证中医药疗法的有效性。研究目标不明确的项目,如“某某方治疗某某病的临床与实验研究”、“中医药(或中西医结合)治疗某某病的临床与实验研究”等将不予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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