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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考评标准:采取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基本标准分80分做为医务人员的基础分,设立加分和扣分项目。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在基础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则维持80分的基础分(具体考评标准见附件)。

  考评方法:医德考评以院内考评和院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院外考评主要以患者考评为主,具体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机构组织实施。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实行医德考评档案计算机管理。

  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1.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2.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3.单位评价。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机构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问题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五、考评结果与应用

  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95分以上且无扣分)、良好(80?94分无一项扣10分)、一般(60?79分)、较差(60分以下)。

  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8.利用工作之便亵渎患者,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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