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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西部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动用保证金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西部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动用保证金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8]298号)
西部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动用保险保证金的申请报告》(西保经字〔2008〕1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公司动用在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南大街支行缴存的保证金;
二、
由于你公司采用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替代缴存保证金,故你公司需按照中国保监会相关要求投保,并及时到期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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