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印发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电子信息企业出口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经贸〔2009〕420号)
各镇(街)经贸办:
为做好对我市电子信息企业的服务工作,有效应对国际金融风暴对我市电子信息产品出口的冲击,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联合发布的《关于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电子信息企业出口的通知》(工信部联运行〔2009〕485号,详见附件2)要求,我局联合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广东分公司东莞办事处结合东莞实际,特制定《关于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电子信息企业出口的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张劲帆
电 话:13509023118
传 真:22228591
附件:1.关于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电子信息企业出口的实施方案
2.关于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电子信息企业出口的通知(略)
3.出口信用保险介绍及应用(略)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关于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电子信息企业出口的实施方案
2009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联合发布《关于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电子信息企业出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工信部和中国信保之间建立工作联系和协调机制,共同推进利用出口信用保险这一政策工具支持电子信息企业出口工作。
为切实落实《通知》要求,更好地促进东莞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广东分公司东莞办事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一)拓宽对电子信息企业的服务领域。中国信保在2010年力争为我市不少于50家电子信息企业(包括30家信息产业百强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通过龙头企业的示范效应,辐射百强企业的上下游。
(二)通过信保融资为我市电子信息企业提供不少于10亿人民币的出口融资额度,包括信保打包贷款、信保订单融资、信保贸易融资、海外投资买方信贷、海外投资卖方信贷等。
(三)中国信保将为我市不少于5家大型电子信息企业进行境外投资和大型成套设备出口提供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的金融保险支持,加大对信息产业“走出去”企业的支持力度。
二、工作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