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明确长远目标、阶段性目标和工作重点,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政策,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促进信用信息共享,整合信用服务资源,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要坚持从市场需求出发,积极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改善外部环境,促进竞争和创新。要抓紧健全法律法规,理顺监管体制,明确监管责任,依法规范信用服务行为和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满足市场需要,维护国家信息安全。
三、加快推进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
(一)加快推进纳税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完善与提升纳税人各类信息数据的采集、加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纳税人税收信用电子档案和数据库。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积极运用税收征管信息化数据资源优势和第三方信息共享资源,加强税收信用产品的加工与处理,规范开展纳税信用评定,促进纳税人增强税收信用意识。采取多种措施,优化对各类纳税人的服务,积极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依法开展欠税公告,加大对偷逃骗抗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曝光。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积极推进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提升税收管理水平。(由市国税局会同市地税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制定全市纳税信用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二)加快推进合同履约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要加强合同监管,加快合同监管法规制度建设,实行合同履约备案和重大合同鉴证制度,建立健全合同履约信用记录,依法打击合同欺诈行为。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建立健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考核标准,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引入科学、规范、可操作性的考评机制,对企业的合同履约信用情况做出客观的评价,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促进企业增强合同守信意识。(由市工商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制定全市合同履约信用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三)加快推进产品质量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信用信息数据库,定期发布产品质量信息。制定质量信用分类办法,完善质量信用记录,评定质量信用类型,实施分类监管。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强食品药品质量信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立健全农业生产资料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强农业生产资料质量信用管理。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使我市产品质量信用监管水平迈上新台阶。(分别由市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制定全市产品质量信用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