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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任务分解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2、纠正企业改制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13、严肃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4、纠正水库移民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5、纠正涉法诉讼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16、做好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监察局

  (三)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1、以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公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厉查办失职渎职案件。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2、认真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对政府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案件,依法严肃查办。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审计局

  四、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一)督促公务人员严格执行“五禁止”、“十不准”规定。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督查办、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二)开展对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专项清理结果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物价办、市优化办

  (三)开展涉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清理规范工作,全面清理涉企行政处罚项目,建立自由裁量权阶次制度,规范涉企行政处罚行为。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优化办

  (四)加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加强对勤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作风涣散、不负责任、拈轻怕重、决而不办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解决一些部门和人员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五)深入开展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对涉企 “四乱”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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