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国土局、市建委、市监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深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
进一步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运营体系和机制。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依法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完善资本运营、采购销售、收入分配等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资委
三、严格规范从政行为
(一)确保政令畅通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都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在节能减排、节约集约用地、房地产调控等方面出台的一系列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对于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要及时予以纠正和查处;对于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和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认真落实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坚决纠正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问题。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扶贫办、市纠风办
2、加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物价办、市纠风办
3、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纠风办
4、加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纠风办
5、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责任单位:市药监局、市卫生局、市纠风办
6、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纠风办
7、切实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发改委,市建委
8、认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纠风办
9、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制度,办好政风行风热线。
责任单位:市纠风办
10、纠正土地征用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1、纠正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