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
(信政文〔2008〕1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水利厅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4〕75号)要求,我市从2005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市政府批转了《信阳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信政文〔2005〕139号),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明确了改革试点单位,对全市的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目前,鲇鱼山水库、泼河水库、南湾水库三个改革试点单位已按照改革方案的要求,经过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完成了定编定岗和人员分流工作。各县区也按要求开展了改革工作,但不够平衡,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改革任务。为加快全市水管体制改革步伐,促进水利建设和管理工作,保证信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水管体制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全市水管体制改革总体目标和进度
2005年召开的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动员会要求,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应在2007年底前完成。由于多种原因,我市水管体制改革进展缓慢,多数县区《实施方案》尚未获政府批准,影响了水管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水管体制改革是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水利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级领导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把水管体制改革摆在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位置,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推进,按照水利部和省水利厅要求必须于2008年底前全面完成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任务。
具体进度要求:9月底前各县区完成水管体制改革的方案审批、定编定岗、分流人员、落实“两费”等工作;10月份全市组织初验,11月份接受省政府组织的验收。市直水管单位也要按照上述时间要求进行。
二、认真做好水管体制改革各项工作
为尽快实现水管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各县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相互配合支持,认真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
1、结合实际,尽快完成水管单位“两定”测算工作(即:水管单位定岗定员和公益人员基本支出、工程公益性部分维护养护经费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