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经委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2008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经委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2008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


煤炭工业局,各行业办、处室、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宁政办发[2008]13号)和自治区政府效能建设大会精神,全面提高我委机关工作效能,确保2008年自治区工业经济发展目标的顺利完成,现就我委今年效能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执行力为突破口,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全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责任型、节约型、和谐型机关为目的,坚持围绕我委中心工作,服务于自治区工业经济发展大局,确保我委2008年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主要任务分工

  (一)建立和完善效能建设相关制度、措施

  1、制定、修订岗位责任制。各行业办、处室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单位和个人在管理过程中所承担的工作职责、数量、质量和完成工作的程序、标准、时限,以及享有的权利、义务和承担的责任,同时要明确A、B岗的设置。上述所列内容各单位须于3月20日前报人力资源处。人力资源处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审核,于4月1日前完成。

  2、制订否定报备制。由办公室制定,并设计制订“否定报备登记表”,于4月1日前完成。

  3、制订部门首长问责制。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制定,于4月1日前完成。

  4、修订首问责任制、绩效考核制、行政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制度。由原制定单位进一步修订完善,于4月1日前完成。

  (二)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

  1、制定便民措施。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权限的单位要按照“一次性告知”的要求,将应告知的事项梳理清晰,明示办事流程、权力责任、规则要求、办事时限、服务承诺、责任追究和举报电话等内容,制成“办事指南”,以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利民便民。各单位应将便民措施内容于4月1日前报委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印制。5月1日前完成。

  节能监察中心、包装工业办公室、黄金工业站和散装水泥办公室要将应公开的内容制成公示牌,在单位醒目位置悬挂、张贴,以便当事人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于5月1日前完成。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