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安全技术措施方面:要结合本企业工艺特点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有害特性,对工艺安全技术、关键设备及安全设施(特别是安全泄放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报警设施)、重大危险源和关键部位的监控设施,以及电气、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和公用工程安全保障进行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压力容器规范要求定期进行年检、维修,严禁私自改变使用类别和介质。
3.烟花爆竹企业要重点检查企业的仓储条件和管理制度是否符合要求,要重点检查静电导除装置、避雷装置、可视监控及报警系统是否可靠;检查烟花爆竹是否存在混存、是否超量储存问题,堆架码放是否规范;检查烟花爆竹进货和批发销售是否规范,流向登记表是否填写准确。零售经营点要重点检查布点和经营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私自移动摊位、经营非许可品种、经营人员未经培训上岗、不具备应急处置能力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
各集团公司要组织所属企业积极开展自查、互查,集团安全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本行业领域技术专家的作用,组织所属企业针对当前冬季生产的特点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进行重点抽查。
(二)各区县、乡镇街道政府(含滨海新区各经济功能区)及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对本辖区内各类危化品企业组织监督检查,重点对A、B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C类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抽查。
(三)市安全监管局:重点对全市A类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组织督查,1月15日召开全市重点危化企业和有关集团公司参加的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对此次专项整治进行部署,并立即成立10个检查组(8个危化企业检查组,2个烟花爆竹检查组),对区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专项治理的落实情况和A类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阶段:(2月1日到3月31日)。
全市所有危化品从业单位对照安全标准化相关标准和行业检查表开展达标自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逐一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措施,积极组织整改。市安全监管局将按照行业分类,对各类危化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标准化相关标准和检查表的学习培训。各区县政府和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督察组,对开展专项整治及开展标准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特别要对重点危化企业,尤其是具有危险工艺和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医药化工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重点督查,对企业存在的各种隐患要建档登记并督促企业进行隐患整改,要继续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做好未售出烟花爆竹的回收储存工作。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