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要点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0〕1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做好2010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对于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老区贫困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0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鄂发〔2009〕8号),认真施行《
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为首要任务,以产业发展为根本,以增加收入为核心,以扶贫到户为基础,以整村推进“三个确保”为平台,以连片开发为突破口,创新机制,强化措施,进一步增强老区贫困地区发展活力,推动各项社会事业进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2010年,全省计划解决4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和脱贫问题;扶贫搬迁1万户、4万人;在29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启动1377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工作;“雨露计划”培训转移5万贫困劳动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0万人次;力争老区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以上。
一、全力做好“三个确保”工作。坚持“产业第一、能力至上”的原则,集中各行业力量,全面启动并努力完成整村推进“三个确保”任务。一是突出产业发展。大力实施产业化扶贫,加大对龙头企业和特色支柱产业的扶持力度。做好国家和省定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和滚动管理工作,放大信贷扶贫效应。扩大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范围,加大小额贷款发放力度,切实帮助贫困农户解决发展生产筹资难的问题。二是强化能力建设。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千方百计提高贫困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加大对中考和高考落榜生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补贴力度,促进稳定就业脱贫。做好扶贫干部培训、重点贫困村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等人才培养计划。三是改善发展条件。结合生态移民、农村危房改造,大力抓好扶贫搬迁,切实解决好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特困群众的生存与发展问题。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发展需要,探索非农安置的有效途径。四是有效整合资源。坚持集中80%以上的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整合各项涉农资金和帮扶资金,提高整村推进投入强度和项目建设水平。要以整村推进规划为平台,落实项目资金,切实解决好贫困村行路、饮水、上学、就医、用电、通信等困难。五是推进机制创新。把整村推进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完善后续管理措施,确保推进一个村、脱贫一个村、致富一个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