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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房产、土地抵押他项权证办理和个人房地产转让变更登记实行“两证齐办”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房产、土地抵押他项权证办理和个人房地产转让变更登记实行“两证齐办”的通知
(龙政办〔2010〕10号)


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金融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就房产、土地抵押他项权证办理和个人房、地产转让变更登记实行“两证齐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证齐办”的主要内容:

  1、企业、单位、个人房产、土地抵押他项权证“两证齐办”:将原来须先办理房产抵押他项权利证书(承诺5个工作日),而后办理土地抵押他项权利证书(承诺5个工作日),累计需10个工作日的办理方式,改为“两证同时受理,同步办理,同期出证”,合计不超过5个工作日。

  2、个人房、地产转让变更登记“两证齐办”:将原来个人房地产转让须先办理房产证变更登记(承诺20个工作日),而后办理土地证变更登记(承诺20个工作日),累计需40个工作日,改为“两证同时受理,同步办理,同期取证”,合计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二、“两证齐办”的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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