⒋实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发展“大容量、低排放、舒适化”的公共交通工具,推行快速公交,优化公交线路,全面提高城市现代化交通运行效率,提高市民公交出行比率,确保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不低于11标台。(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⒌适应城市机动车快速增长的形势,加快机动车停车场等静态交通设施建设,突出抓好新建居住区、单位庭院、公共场所配套停车场建设,兴建一批公共停车场,在城市道路上合理划定停车泊位,确保每百辆汽车停车位数不低于30个。(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
⒍加快城市供水系统建设,完成第四水厂建设,加快城市供水管网建设改造,提高市区供水能力,实施中水回用工程,推进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市场化、产业化,确保自来水普及率达100%,实现24小时供水,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水利局)
⒎加快天然气进城步伐,加大供气设施和配套管道建设改造力度,提高燃气供应服务水平,确保城区燃气普及率不低于95%。(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⒏加大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建设布局合理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相应的危机处理机制和医疗应急救援系统,健全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确保万人拥有病床数不低于90张,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100%。(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㈣城市资源节约保护
⒈积极开展建筑节能工作,严格落实建筑节能技术标准,强化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环节管理,提高建筑节能效果,确保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比率达100%。(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经贸委)
⒉加大城市公用照明节能灯具推广力度,积极应用太阳能光伏产品,加大城市道路、公园广场、大型公共场所照明节能改造,确保城市公用照明节能灯具利用率不低于30%,道路路灯装置率和亮灯率不低于98%。(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城管执法局)
⒊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置能力,确保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不低于80%。(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⒋加大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的保护力度,保护好水系两岸的自然滩涂、坡岸以及城区山体,促进城市与区域协调发展,形成良好的市域生态环境,确保湿地、山林地和江河湖资源保存率不低于99%。(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渝水区政府、仙女湖区管委会、仰天岗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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