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数据集中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国税函〔2010〕14号)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厦门):
现将《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数据集中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在合理安排退税进度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附件:
1.本地税务机关代码表(略)
2.本地单证代码表(略)
3.本地用户分组与权限(略)
二O一O年一月十四日
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数据集中管理实施方案
为规范出口退税数据管理,加强分析监控,提高办税效率,根据总局和省局的工作要求,决定在2009年3月5日至30日实施出口退税数据省局集中。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省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数据集中工作,按照税收征管科学化、精细化需要,全面落实总局推广实施要求,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稳步推进,确保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数据省级集中后平稳运行。
二、组织领导省局成立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数据集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滨副组长:黄培强 方新加 王彬成 员:陈效武 陈宁 大连龙图公司技术人员小组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出口退税数据集中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管理;负责处理出口退税数据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出口退税数据集中质量和进度的监督、检查。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出口退税数据集中拟于2010年3月5日起在全省统一实施。各设区市局要按照《出口退税数据集中实施工作日程表》落实数据集中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将逐项进行检查和验收。
(一)运行环境准备省局负责制定和实施数据集中方案,搭建数据省级集中模式运行环境,提出各设区市局准备工作要求,并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验收。
各设区市做好辖区内单位的运行环境和数据集中准备,于1月30 日前上报本单位数据集中联系人名字及联系电话至省局FTP://81.16.16.26/进出口处/上传区/陈效武/数据集中。
(二)系统初始化准备各设区市局于3月1日前,负责完成本地税务机关代码、单证代码和用户分组与权限的清理核查上报工作(表格见附件),上报至省局FTP://81.16.16.26/进出口处/上传区/陈效武/数据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