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 编:100005
联系人:曹德贵 王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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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65256072
附件:
关于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
附表:
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报 批 表
申报单位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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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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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博士后工作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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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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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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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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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制
申 报 须 知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申请设立工作站,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二)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