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保险方面 (11项)。
11.养老保险覆盖总人数达到565万人,其中:城镇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90万人。
12.养老保险费征缴额 (含清欠)达到162亿元。
13.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保险金政策,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率达到100%。
14.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按季到位率达到100%。
15.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 (市)应参保率达到50%(年终考核)。
1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45万人。
17.失业保险费征缴额 (含清欠)达到8亿元。
18.解决国企改制失业保险遗留问题比率达到30%。
19.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65.8万人。
20.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90万人,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达到65万人。
21.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10.43万人。
(三)人事制度 (5项)。
22.公务员培训计划完成比率达到90%。
23.市 (州)以上机关招录具有基层经历人员的计划比率达到60%。
24.乡镇机关招录优秀村干部的计划比率达到20%。
25.市 (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推行率达到100%。
26.机关工勤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达到90%。
(四)人才队伍建设 (4项)。
27.军转干部安置计划完成比率达到100% (年度考核)。
28.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完成率达到100%。
29.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执行率达到95%。
30.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达到24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人数达到4.2万人。
(五)劳动关系方面 (7项)。
31.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
32.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率90%。
33.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8%。
34.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当期结案率达到90%。
35.行政处理处罚案件审核率达到100%。
36.农民工工资当期支付率达到100%。
37.来省进京上访批次量控制在地区年度上访批次总量的10%以下 (年度考核)。
三、责任期限
自2010年1月1日始,至2010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