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绩效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社会保险方面 (11项)。

  11.养老保险覆盖总人数达到565万人,其中:城镇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90万人。

  12.养老保险费征缴额 (含清欠)达到162亿元。

  13.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保险金政策,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率达到100%。

  14.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按季到位率达到100%。

  15.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 (市)应参保率达到50%(年终考核)。

  1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45万人。

  17.失业保险费征缴额 (含清欠)达到8亿元。

  18.解决国企改制失业保险遗留问题比率达到30%。

  19.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65.8万人。

  20.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90万人,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达到65万人。

  21.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10.43万人。

  (三)人事制度 (5项)。

  22.公务员培训计划完成比率达到90%。

  23.市 (州)以上机关招录具有基层经历人员的计划比率达到60%。

  24.乡镇机关招录优秀村干部的计划比率达到20%。

  25.市 (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推行率达到100%。

  26.机关工勤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达到90%。

  (四)人才队伍建设 (4项)。

  27.军转干部安置计划完成比率达到100% (年度考核)。

  28.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完成率达到100%。

  29.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执行率达到95%。

  30.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达到24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人数达到4.2万人。

  (五)劳动关系方面 (7项)。

  31.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

  32.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率90%。

  33.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8%。

  34.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当期结案率达到90%。

  35.行政处理处罚案件审核率达到100%。

  36.农民工工资当期支付率达到100%。

  37.来省进京上访批次量控制在地区年度上访批次总量的10%以下 (年度考核)。

  三、责任期限

  自2010年1月1日始,至2010年12月31日止。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