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规划(2009-2011年)的通知
(株政办发[2009]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
《株洲市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规划(2009-2011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株洲市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规划(2009-2011年)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消防工作规划(2009-2011年)》和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保二争一、科学跨越”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以落实多元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社会消防工作机制,切实增强防控火灾和消防应急救援的能力,提升保障民生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在消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坚持协调发展,正确处理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全面加强消防行政执法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改善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条件;坚持科技先行,积极应用消防科学技术,着力提升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消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总体目标
到2011年,全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切实改善,消防队伍灭火救援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得到完善,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全面提高,消防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消防工作基本实现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