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结合“百人计划”,积极培育和引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人才。县级以上政府及高新技术开发区(基地)应当为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人才在本区域从事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或产业化创造条件,并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通过组织实施全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百人计划”和“三秦学者计划”,在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技术、能源化工、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环保节能等高技术产业重点领域,以西安高新区、西安经济开发区、杨凌示范区以及国家级高技术产业基地为重点区域,用5-10年时间引进并重点支持300名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高层次人才来陕创业,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并具备产业化条件的人才,按规定提供相应的事业平台与工作条件。鼓励和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华人华侨来陕开展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活动。
15.加大立法和执法力度,为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提供法律保障。加强地方性立法工作,努力将自主创新成果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化全过程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有效规范参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活动的产、学、研、政等各类主体的行为。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积极推进《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的制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保障和督促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五、加强规划引导和组织保障
16.加强自主创新产业规划引导,促进高技术产业的集群化发展。适时制定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总体规划、产业和区域专项规划,明确全省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及时发布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专项工程内容及进展情况,不断深化自主创新体系,积极引导企业进行自主创新,加强对自主创新的产业指导与政策协调。鼓励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向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园区聚集发展。依托西安国家综合性高技术产业基地、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西安国家民用航天高技术产业基地、宝鸡国家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基地、西安-杨凌国家生物产业基地、西安国家软件产业/出口基地、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国家级高技术产业园区和兵器产业园,做好重大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的入园规划,强化配套协作,延伸产业链条,充分发挥其承载效能,加快高技术产业的集群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