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8.鼓励具备实力的自主创新型企业“走出去”,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鼓励和支持我省各类有实力的企业在境外科技资源密集的国家和地区设立科研机构和技术、软件、产品研发中心,利用当地的人才、技术和信息优势,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更好地利用跨国公司的研发、生产、营销体系加快自身发展。商业银行应对有效益、有还贷能力的自主创新产品出口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根据信贷原则优先安排和重点支持,对资信好的自主创新产品出口企业可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内及时提供多种金融服务,支持自主创新产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三、加大产业化投融资支持力度

  9.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各级政府在自主创新创造、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产业化等各环节以多种方式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提高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水平。省上新设立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通过整合“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产业引导、装备制造业和陕南突破发展等相关产业化配套资金等,形成合力,加大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的投入与支持。市、县及国家级高新开发(示范)区、国家级高技术产业基地应分别设立专项资金,引导和支持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重大技术开发专项等各类国家级专项,争取更多中央资金支持。建立重大科技和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查机制,对我省重大高技术产业化工程、科技项目开展知识产权审查工作,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和高效使用。

  10.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通过省政府设立并按企业化方式运作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省内外社会资本在我省发展一批创业风险投资企业。配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我省积极开展创业风险投资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财政资金的种子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种子期、起步期高新技术企业,支持高新技术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推动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建立完善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资本市场,以及为风险投资的退出提供多渠道、高效率的股权交易平台。培育更多的有活力、有发展前途的创新型小企业上市,在国家级高新(示范)区开展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试点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