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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做好成都国家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试验区相关本地网电信资费调整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做好成都国家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试验区相关本地网电信资费调整工作的通知
(川通局联[2009]389号 2009年12月30日)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物价局: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成都国家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试验区相关本地网调整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电信行业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促进成都国家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试验区相关本地网之间的经济、信息交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成都国家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试验区相关本地网电信资费调整方案通知如下:

  一、固定电话业务

  (一)成都、眉山、资阳三市固定电话用户互拨通话以及三市用户在归属地行政区域内拨打其他两市(含所辖县、市[县级市]、区)移动电话取消国内长途通话费,按照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标准收取通话费。固定电话拨打本地移动电话目前已经按照营业区内资费标准执行的继续执行。

  (二)眉山和乐山之间、资阳和内江之间用户拨调整为国内长途通话费。

  (三)成都、眉山、资阳、内江、乐山五地之间出租电话资费现状不变。

  二、移动电话业务

  (一)成都、眉山和资阳的用户与三地中其他两地电话用户之间通话取消国内长途通话费,调整为本地通话费,上限标准下调为0.36元/分钟。三市范围内取消漫游通话费。

  (二)眉山和乐山之间、资阳和内江之间用户通话由本地通话费调整为国内长途通话费,漫游状态下保留漫游费。

  三、成都、眉山、资阳三市基本月租费标准仍按照各行政区域原有标准执行,套餐内本地通话时长应饮食拨打其它两市。

  四、电信企业应推出优惠措施降低乐山与眉山、资阳与内江用户互拨产生的长途支出。

  五、网间结算按调整后的通话类型进行结算,与网络调整同步进行。

  六、上述资费调整时间为2010年1月31日零时起,公话资费因计费设备改造工作量大不能同步进行,但最迟应于2010年3月1日零时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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