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印发《阳江市市区基准地价和土地差价补交实施办法》的通知
(阳府〔2009〕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江市市区基准地价和土地差价补交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五届三十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阳江市市区基准地价和土地差价补交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管理,维护土地市场稳定,科学、合理地使用土地,规范土地交易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准地价适用的区域范围
依照本办法确定和公布的基准地价主要适用于阳江市市区建成区及规划区,包括江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等区域。
第三条 基准地价主要作用
1、是政府宏观调控地价水平和制定地价政策的依据;
2、是进一步评估宗地价格和确定国有土地出让底价的参考依据;
3、反映土地市场中地价变化趋势,为土地使用者投资与开发决策提供依据;
4、是企业改制、清算和政府征收土地税赋的参考依据;
5、对土地利用、流转进行引导,合理配置土地资源;
6、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范土地交易行为,维护土地市场稳定。
第四条 基准地价的内涵和价格构成
基准地价的内涵为:土地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1月1日;商业用地、住宅用地的容积率为2.0;工业用地容积率为1.0;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宗地红线外通路、通水、排水、通电、通信)条件下,商业、住宅及工业用地的级别价,是以规划建设用地红线(指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用于项目建设的用地红线,其范围包括建设小区内的道路、绿化、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的土地面积)为基础测定的均质区域(指用地条件相近的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商业路线价是以临街宽度为5米,进深为15米的临街标准宗地为基础测定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基准地价由土地取得费、“五通一平”开发费、相关税费、利息、利润和土地所有权收益等构成。
1、土地取得费:包括土地补偿费、拆迁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地上定着物和附着物补偿费等;
2、相关税费: 包括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及其他相关税费等。
3、“五通一平”开发费:指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费、宗地红线外五通的开发费。这里的五通指城区的主要道路及管网通讯设施等,只要用地者在生产、生活、出行等都可享用到这些设施时,均视为宗地红线外达到五通的用地条件。
4、利息、利润:指取得土地和开发土地的投资利息和投资利润。
5、土地所有权收益: 指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出让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给土地使用者应得的土地收益。
第五条 基准地价的表现形式
基准地价分为级别价和商业用地路线价两种,级别价以面状表示,商业用地路线价以街道区段表示。
1、级别价:一级为最高,级别依次降低,分别反映相应用途在不同用地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阳江市市区(含市区建成区及规划区、白沙街道办、平冈镇、埠场镇)的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各分为六个级别,工业用地分为五个级别;
海陵岛(含闸坡镇、海陵镇)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各分为三个级别,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统一为一个级别;
双捷镇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和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统一为一个级别;
2、商业用地路线价:市区建成区商业用地路线价共设定了53条路线价区段。
第六条 各类用地适用的基准地价标准
(一)适用商业用地基准地价标准的用地包括:
1、商业用地:指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以及商业性办公楼、写字楼等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