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北京市加快太阳能开发利用促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京政发〔2009〕4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等部门关于《北京市加快太阳能开发利用促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北京市加快太阳能开发利用促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发展太阳能开发利用,振兴北京新能源产业,特制定本意见。
一、发展太阳能的重要意义
当前,全球化石能源资源日益短缺,气候变化等环境压力日渐增大。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已被世界各国政府作为重要的战略替代能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明确指出: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产业正孕育着新的经济增长点,也是新一轮国际竞争的战略制高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为新能源产业发展带来了机遇,要把发展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作为应对危机的重要举措。
太阳能作为一种清洁、安全、可再生的绿色能源,在本市新能源利用中应用比例最高、资源潜力最大、发展前景最为广阔,技术和产业带动作用强,是实现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高端研发、高端示范、高端制造”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首都区位及科技研发等优势,加快本市太阳能开发利用并促进其产业发展,有利于从战略上抢占新一轮世界范围新能源产业竞争的先机;有利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有利于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构建低碳发展模式,对推进 “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意义重大。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太阳能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提高全社会对发展太阳能重要性的认识,培养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城市、新城、重点镇和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太阳能资源,切实把开发利用太阳能作为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
二、发展思路及总体目标
(一)发展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实施太阳能六大“金色阳光”工程为抓手,以太阳能高端产业基地为载体,以太阳能高端科技研发为动力,不断完善标准、政策、规划、宣传四大支撑体系,建立太阳能应用与产业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机制;着力解决太阳能发展中的技术、成本和经营模式等难点问题,大力推进太阳能高端示范应用,带动高端制造,哺育高端研发,把北京建设成为太阳能技术研发、高端制造和应用展示中心。